布拉格出租车服务历史

在布拉格的出租车服务受道路交通国家法规范。但在媒体及观光者指南中,部分出租车司机因没有遵守制定的最高金额及违规行为而恶名昭彰,多年来这已经是社会政治的常见话题。布拉格已修订法规协助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仅由私人提供布拉格的出租车服务。

自1962年1月1日起,垄断的都会出租车服务以及汽车租借服务已被并入布拉格的布拉格运输公司。1989年1月1日,由布拉格市国家委员会创始章程创立国营公司布拉格出租车公司(Taxi Praha),公司注册于Trojická街;但后来情况生变,在1991年6月1日,这家公司很快就因布拉格董事会1991年5月30日的第6/11号决议而遭到清算。这个部门后来不再被限制并全权交由私人部门管理。副市长Petr Hulinský及Petra Buzková(在当时为布拉格市长候选人)于2006年初决定设立新都会出租车服务,与私人提供的服务相互径庭,此项建议也受到独立代表Michael Hvízdal、前ODS会员以及自由联盟(Freedom Union)的支持,但并没有更广泛的回应。

在没有公共资源补贴的布拉格首都里,出租车服务是组成这个城市的公共交通要素之一。道路运输法规定了出租车服务运作的基本条件。布拉格市政府决定收费的最高价格,让出租车服务被包含在依据定价法之下、财政部决议出的受规范价格服务之内。然而,布拉格市内规范出租车服务的权利曾在法庭中被成功挑战过至少一次。

自90年代以来,布拉格出租车服务的情况一直是布拉格市府政策的争议话题。媒体及外国游客直指系统性订价过高的费用、没有依照法律规范以及各种的诈骗现象。

大部分位于路边的出租车车站由技术通讯管理局(Technical Communications Administration)营运。2002年,该管理局进行了一项‘选秀’活动,希望选出管理候选人并由其独家使用获利最高的出租车车站,但出租车车站的营运商必须为旗下司机的违法行为负责。在2006年,这个城市针对出租车的营运规定颁布一项命令,这个命令明定使用出租车车站的额外规范(设备、等级及汽车颜色)。市府会提供符合要求的司机其他福利(像是使用专属车道)。直到2006年,这个城市在法律范围内,对城镇及出租车车站营运商间的合同提出多个非公开的附加条件,以作为出租车车站的营运规定,并且调整在出租车车站营运法规上实际超出交通规范的问题。

此外,市政府也因为出租车公司不正确或经常性违法的程序而遭受外界指责,像是Cech布拉格出租车公司,他们不合规范的业务包括自我聘雇且驾驶自有车的出租车司机;以及AAA Radiotaxi有限公司的负责人Jiří Kvasnička,这家公司据报是布拉格出租车业界最重要的派车中心(组织者)。

另一个问题是,在广告中宣传的部分出租车服务,在法律上却被通报仅偶尔提供载客服务,不适用出租车服务的证照及价格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据法律,叫车及付款应在车外进行,但由于出租车服务竞争激烈,因此许多人怀疑有许多出租车并没有遵守这项法规上的差异,而这只是营运出租车服务规避法规的方式之一。

2009年2月,首次在布拉格的V Holešovičkách测试出租车专属车道。接着,在部分Strakonická街道上也出现了另一个专属车道。自从2009年5月,这项服务已拓展至Českobrodská、Duškova、Horňátecká、Vrchlického、Vysočanská和Zálesí街道的市区巴士、自行车及出租车;而在Kuklova和Ke Krči街上,仅有出租车服务有专属车道。原预计在2009年夏天修改这些车道的水平标示。在市区法规下,仅有那些旗下汽车有遵守市区法规要求的出租车营运商可以使用这些专属车道。

当时在老城广场(Old Town Square)附近发生了特殊的争议,而这事件下的赢家是SEDOP。

报价高出市府所规定最高价格的司机们会使用这个出租车车站,而他们的报价经常是每公里99克朗(市府规定的最高价格是每公里28克朗),他们所请的律师,Klára Slámová和Ilja Kubíček争辩说,规定的价格并不符合规的费用,因此并不合理,这就像市府无权限制在公用道路上使用出租车车站,甚至限制可以使用车站的汽车颜色。市府对SEDOP发出三次租赁通知(第一次在2005年),但这家公司多次挑战法令的效力。自2006年的夏天起,都市里的警察开始发放传单给可能的出租车乘客,传单上印有’这辆车定价表上的价格与布拉格市的订价规范不一致,他们在记账上也违反价格规定’。在2007年4月,布拉格一区法院对布拉格市政府开出100,000克朗的罚单,因为他们没有遵守法院的初步裁决,相反地,限制租用此车站的出租车公司旗下司机使用该地址。2009年7月,市法院决定第二次通知之效力,市政当局关闭在老城广场的出租车站,并将其改为身障人士专用停车场。然而,布拉格出租车的代表联会提出驳斥,认为关于第三项声明的效力尚未发生争议,他们发布一项初步法令禁止市府限制出租车司机使用该车站。对于市府向司机实施的罚款,相关司法和行政纠纷也仍在进行中。

从2002年至2009年8月31日,市府对出租车服务供应商开出1468张,总额超过141,800,000克朗的罚款。在5500名的出租车司机中,有100名左右的司机被控违法。然而,执行罚款的总额不到一半,且有1/3(46,400,000克朗)的罚款直到2009年10月仍尚未支付。根据ČT24电视频道,大部分的情况下,被开罚的原因在于收费超出都市法令以及’租赁特许权’ 规定的最高价格。

布拉格市多次变更道路交通法以及其他与出租车服务问题相关的法规。2005年,布拉格市提出的修正案终于被众议院议员Hovorka先生用字复杂的修正案所采纳。这项修正案废除了出租车司机证照效力的地理限制,引进证照吊销的可能性,并重新定义出租车司机的可信任度。下面对于定价法的修正大幅增加了可能罚款的上限。在2008年6月1日 ,布拉格市对定价法提出修正案,透过延长限制期间,避免出租车司机干预采纳行政诉讼中的文件。2009年10月22日那天,布拉格检察官办公室批准了对道路交通法的重要修正提案,市政府将在11月将提案上呈捷克议会。这项修正案将从根本上变更司机与出租车司机登记的方式、调整授权出租车的条件、变更出租车服务的定义、对提供不定时载客的服务设立额外限制及义务、引进新的法令(如:不论车主是谁,市府当局可因其利益征收车辆等)。

1999年12月31日,在捷克取得证照的2934笔交易登记在’出租车’的项目之下,有6笔交易则是’个人汽车运输-非常规’。在2004年4月1日,则有2845张出租车的证照及495张所谓的’具合同运输工具’进行登记。2005年12月31日,纪录上有5288辆授权的出租车以及2252辆’具合同交通运输工具’。仅有3436笔有效的税务审计,其中3145笔为对自然人进行审计,另外有48笔则是针对法人。2006年2月28日,有14家员工人数超过25名的营运商及3650家没有员工或员工人数少于25名的营运商登记。

2006年6月8日,有5561辆出租车在布拉格登记。据魁北克省交通部未具体说明的研究,最佳系数应为每1000位居民中就有2.1辆汽车;在布拉格,这样的数据应有大约2440辆出租车。

在2009年,副市长Rudolf Blažek表示,有4781辆出租车及3700名出租车司机在布拉格登记。

自从2010年起,登记的车辆稳定成长。2013年时,市府当局声称在都会区已有超过7000名司机。当时,布拉格市府表明有超出需求量至少两倍的出租车司机。根据市议会,超过需求两倍的供应量将导致司机不诚实的行径,也是为什么终于接到乘客的司机会为其服务收费过高的原因。

2014年,优步以身为中介商的身分进入市场以保障所谓的具合同的运输,他们并非出租车服务。根据优步公司官方表示,他们的汽车必须具备明显的出租车名称以及官方认可的出租车计程器,与其他的出租车相同。和优步一同进入市场的,还有其他使用行动软件的公司如Liftago、Taxify及Hopin。

2017年,在布拉格已经有5000辆出租车,但布拉格市政府没有更多证照相关的详细数据。在优步旗下,有2000名司机;与其竞争激烈的Liftago在布拉格则有1100名司机;Taxify并没有公布他们的司机人数。布拉格机场换乘主要的换乘营运商在布拉格机场有超过200名司机。然而,没办法直接加总司机人数,因为部分司机同时为多家派车公司及软件提供服务。